@玉林人,工傷保險待遇又有調整啦
玉林新聞網訊(記者黃冰 通訊員 丘湘暉)記者從玉林市社保中心獲悉,近日自治區人社廳、財政廳聯合印發《關于調整2021年工傷保險待遇的通知》,明確從2021年1月1日起統一調整全區工傷保險待遇,以進一步提升工傷保險保障能力和水平。2021年10月底前將調整后增加的待遇發放到位。
2020年12月31日前已在廣西區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的因工傷殘職工(不包括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增加223元。調整后月傷殘津貼低于1810元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2020年12月31日前已在廣西區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領取生活護理費的因工傷殘人員,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護理費分別調整到每人每月3588元、2870元和2153元。
2020年12月31日前已在廣西區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領取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每人每月增加62元。
2020年12月31日前在廣西區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養老保險待遇、按規定需工傷保險基金補差的一級至四級傷殘退休人員,工傷保險基金補差的金額每人每月增加76元。
工傷保險待遇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