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掉進朋友圈傳銷“新坑”
新型傳銷坐等網友“入坑”
近年來,隨著信息網絡的傳播和發展,傳銷組織利用互聯網進行犯罪的手段也在不斷翻新。
人們印象中的傳銷組織,都是對身邊的親朋好友下手,由此逐漸擴散:或是將新人以某種理由騙入組織,天天上課洗腦;或是使用威逼利誘甚至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手段,逼迫新人就范。但新型網絡傳銷不限制人身自由,不用上交手機和身份證,不用集體上大課,而是通過網絡購物返利模式、原始股模式、微商傳銷模式、廣告盈利模式、慈善互助模式等表現形式,活躍在各大社交網絡平臺上,改從親友下手為坐等網友“入坑”。
犯罪嫌疑人何某某便是通過傳銷組織建立的APP注冊會員,并利用微信朋友圈來宣傳傳銷活動,使數百人掉進了“坑”里。
找到一個APP,他發展下線636人
今年上半年,北流市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在其微信朋友圈看到好友宣傳“七億入口”購物商城APP,其了解后便花費100元在該APP注冊成為會員;隨后,何某某為了發展下線,不但發動身邊的親戚朋友注冊成為“七億入口”的會員,還在其微信朋友圈宣傳“七億入口”傳銷組織的相關內容,以會員可在線上商場購物、獲取流量(積分)、利潤分紅以及未來在公司上市后獲得股權為誘餌,大肆發展會員。
經專業機構鑒定,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在整個網絡推薦關系中處于第19層,下線層級有13層,共計發展下線會員636人。
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的行為已經涉嫌組織、領導傳銷組織罪!缎谭ā返诙俣臈l之一規定,組織、領導傳銷組織罪是指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行為。
7月20日,北流市人民檢察院以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犯組織、領導傳銷組織罪,依法向北流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擦亮眼睛,警惕朋友圈的新型傳銷
在本案中,參加者通過推薦人(何某某)推送的二維碼下載“七億入口”APP,通過手機號碼進行注冊后,再通過支付100元的會員費來激活會員,從而取得會員資格來發展下線并參與到傳銷組織中。這樣的形式就是屬于新型網絡傳銷。
檢察官在此提醒市民:在日常的生活中,當看到社交網絡平臺上購物返利、金融投資(例如虛擬貨幣投資)、發展下線從而取得原始股、微商代理、廣告盈利、慈善互助等信息,并且出現明顯的交入門費、“拉人頭”、發展下線、高回報等特點的“商業活動”時,就很可能遇上了新型網絡傳銷。這時要保持理性思考,查找相關材料,咨詢專業人員,以免上當受騙。
原標題:社交網絡平臺常有購物返利、發展下線獲取原始股等信息——別掉進朋友圈傳銷“新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