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眾存款1.3億元 廣西泰潤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5名嫌疑人被批準逮捕
玉林新聞網-玉林日報訊(記者 曾昶 通訊員 曾霞)7月30日,玉州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批準逮捕了梁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
該院經初步審查認定:廣西泰潤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向社會不特定群眾公開募集股份和資金,玉林市范圍內受害人高達960多人,非法吸收群眾投資金額高達1.3億元人民幣。
檢察官有話說
何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是“餡餅”還是“陷阱”?
投資有風險,入行需謹慎。近年來,非法集資案件頻發,層出不窮的新型互聯網金融產品“暴雷”“跑路”,讓無數投資者血本無歸。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投資者抵擋不住“高收益”的誘惑,風險意識淡薄所造成。檢察官在此提醒廣大群眾,要樹立正確的理財意識,提高對非法集資的風險認識和防范能力。如不慎陷入非法集資陷阱,要保存好相關證據,主動報警登記,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同時也呼吁廣大人民群眾,一旦發現身邊有非法集資行為,要及時向有關機關提供舉報線索,將非法集資活動消滅于萌芽狀態。
原標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1.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