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農房特色風貌管控導則出臺 玉林列入桂東(含桂東南)風貌區
桂東特色民居方案
玉林新聞網-玉林晚報訊 (記者 溫駟昌) 日前,自治區住建廳公布了《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房特色風貌管控導則》(以下簡稱《導則》),用于指導全區各地村莊與農房風貌規劃、設計、建設及管控,其中玉林處于桂東(含桂東南)農房風貌區范疇,《導則》與之前市住建局發布的《玉林市農房特色風貌管控細則》一起,共同為我市未來農房建設提供了重要參考和指導,特色凸顯。
據了解,《導則》以地域空間為基礎,結合地域民族特色、歷史文化特色等因素,充分歸納各要素的特點,形成傳統民居建筑風貌的主要分區。全區按照所處地域劃分為桂北(含桂東北)、桂西、桂中(含桂西南)、桂南和桂東(含桂東南)五個風貌分區。其中桂東(含桂東南)風貌區包括梧州、玉林、貴港市轄區及所轄縣(市),風貌區內主要特色民居以嶺南民居為代表。
按《導則》,桂東(含桂東南)風貌區建筑風格包含臨街騎樓,鑊耳箭頭,龍紋飛翹;墻端彩繪,青磚漏窗,籠門巧楣等,因此,在桂東(含桂東南)風貌區,新建或改造民居建議采用機制水泥瓦坡頂、馬頭墻、深灰色鋁合金門窗、灰磚墻等元素建設。
原標題:自治區農房特色風貌管控導則出臺,全區劃為五個風貌分區 玉林列入桂東(含桂東南)風貌區